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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成为杂役(1/2)

我……
韦笑忍住了骂娘的冲动,只是看到这血腥且不可思议的场面,他都不由自主的退后了两步。
这可怎么办,汤霾就这样死了?
我一个初来乍到的小子难道要一个人在圣城混?
不对不对,不可能啊!他绝对不可能这么容易就死了。
他不是什么狂人吗?
“清理一下他的尸体吧,今天收获很不错。”
等孙大公子欣赏了一番这夜晚的青铭湖后,他便准备打道回府。
这时他突然沉声对身旁的一个护卫道
“继续查这个大胡子的来历!以防万一。
“嗯……还有这个小家伙,应该怎么处置呢?”
孙大公子看向韦笑道。
这时韦笑却主动说道
“孙公子,您带上我吧!不瞒您说,其实这个大胡子算是我的仇人。
“他的同伴杀掉了我的亲人,又装作刚好出现的救了我,其实我早就知道了。
“如今孙大公子等于帮我报了仇,我也无处可去,就让我跟着您吧!”
韦笑此时虽脸不红,但心却跳得老快。
“哦豁?原来如此,难怪你会带本公子来这里,看来你这小子脑子挺好使嘛。”
孙大公子说完看向其他护卫道“那就带上他吧,回俯!”
正打算说多谢孙大公子的韦笑突然转口
“谢少爷!”
“嘿嘿!”孙大公子似乎很喜欢这个称呼。
哇哈哈哈!
虽然情况不太符合,但韦笑真的有些想笑。
这个孙大公子有够蠢的,这么容易就相信了,我还准备了很多其他的说辞呢!
于是乎,韦笑跟着孙大公子一行人又返回了圣城。
“这小子玩的有点绝呀!”
在韦笑等人离开后,青铭湖旁边的树林突然走出一个高大的身影,嘴里呢喃着
“那两个人应该不是孙府的人,这孙颜似乎也跟以前不太一样。
“还有他那枚戒指……。
“不过韦笑那小子恰好合了我的意,再让李青那小子也过去吧,也该磨炼一下他了。”
……
韦笑与孙大公子等人坐上了圣城中专门配置的代步异兽背上。
这是一只名黄鹡鸰的大鸟,是圣城最高等级的代步异兽。
韦笑也是第一次近距离观看到它,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它整个身体下部——从喉咙之初到尾巴尽头——都是亮丽的黄色。
它的双翼和尾部羽毛染着些搭配均匀的彩色,十分亮眼。
还有黑色简洁的喙,漆黑灵活的眼睛,匀称的脚……
黄鹡鸰没过多久便落地,但是这里距离东南街已经很远了,已经接近环形的江河——江河的另一边就是皇宫。
这里的环境与东南街不同,建筑的风格出现了层次上的变化,许多细节让房屋整体变得更加富有美感,却少了一些霸气。
步入孙府,韦笑就被一个护卫带到了一个专门让仆役居住的地方。
在路上,韦笑再一次因自己的无知而感到震撼。
这孙府太大,他从大门走到住处就花了近半小时,而护卫说这还没有孙府的三分之一。
他在路上才得知,这孙公子原来是官家子弟,他父亲孙敭是朝廷高官。
难怪孙大公子行事如此嚣张,看他那个架势,在城里估计都敢杀人。
圣城鱼龙混杂,各种各样或明或暗的势力扎堆,在明面上看似平静的圣城,实则暗流汹涌。
这间接性促使了朝廷加大官员权势,为了就是打击那些冒头的势力。
所以身为正三平大员的孙敭可为风生水起,孙大公子孙颜则肆无忌惮起来。
韦笑坐在床上叹了一口气,孙俯每一名仆役都拥有一个小单间,而且还不小。
他终于有点能体会到汤霾那时候的感慨。
然而接下来的两天,韦笑就傻傻的在仆役的庭院呆了两天,啥事没干,一日三餐却管饱。
这“孙子”真有钱啊!
这两天他认识了一名比他年龄稍大一些的仆役,两人非常聊得来。
陈利孟,也是乡下的孩子,与父母从周边的镇子上来到了圣城。
可是因为各种原因,他父母都死在了混乱的城中,卖身葬父母进了孙府,已经在这里呆了三年。
在陈利孟口中,韦笑得知了孙府的大致布局。
像他们居住的仆役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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